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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组织申报第七届 “薛暮桥价格研究奖”的通知

    2021-10-19
  • 关于印发《山东省价格协会内设 机构及职责范围》的通知

    2021-10-19

    关于印发《山东省价格协会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适应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发挥协会服务职能作用,调动会员单位参与协会活动的积极性。经价格协会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协会内设机构调整为:秘书处、策划宣传部、医药价格部、能源价格部、综合价格部、培训部。现将“山东省价格协会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印发给你们,以便于工作上加强协作和交流。山东省价格协会2017年5月22日 山东省价格协会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内设机构:秘书处、策划宣传部、医药价格部、能源价格部、综合价格部、培训部。二、职责范围:秘书处:1、起草协会工作总结及有关文件、制定协会年度工作计划;2、负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协会换届等会议的组织筹备和会务工作;3、制定协会年度重点调研计划,确定课题研究方向,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课题招标的有关工作;4、协会资产的购置管理,编制年度预决算,向会长办公会报告年度会费收支情况。5、协调与内部各部门及分会之间的工作关系,协助并督促各部门及分会的工作开展落实。6、负责对外联系及接待工作,协调与价格监管部门、社团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7、负责价格协会网站维护及管理,编辑发行“山东省价格协会通讯”及其他有关资料;8、负责会员发展中的入会、退会等具体工作9、负责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档案及印章管理;完成年度“年检”及财务审计工作;10、完成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它工作。策划宣传部:1、负责省民政厅、省社科联及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社科宣传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2、接受社会各界及会员的委托,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提供价格政策、法律等方面咨询。3、组织开展价格自律、价格信用等有关宣传活动的策划实施工作;4、策划与价格改革及市场发展相关的专题,开展研讨交流、学习考察等活动;5、组织开展“山东省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修定评选办法及相关规定;6、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医药价格部1、组织医药企业会员开展价格调研,申报课题及其他相关工作;2、组织会员参加有关医药价格改革培训以及座谈会、研讨会等会议;3、反映医药企业会员价格矛盾及诉求;提出办理意见及建议;4、负责医药企业会员价格信用建设情况统计报告工作;5、协助秘书处收缴年度会费;6、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能源价格部1、组织能源价格会员开展价格调研,申报调研课题及其他相关工作;2、组织能源企业会员参加有关水、电、汽、石油、煤炭等能源价改革培训班以及座谈会、研讨会等会议3、反映能源企业会员价格矛盾及诉求;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4、负责能源企业会员价格信用建设情况统计报告工作;5、协助秘书处收缴年度会费;6、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综合价格部1、组织有关会员(省直、大专院校、社会科研及其他会员)参加年度课题申报,价格调研及其他相关工作;2、组织有关会员参加协会组织的座谈会、研讨会及其他活动;3、反应会员单位的价格矛盾及诉求;提出办理意见和建议;4、协助秘书处收缴年度会费;5、负责有关会员单位价格信用建设情况统计报告工作;6、会长办公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培训部:1、根据价格改革的重点及单位会员的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2、协调与价格专家的关系,组织有关专家、学者授课,筹备整理培训教材;3、负责师资培训队伍的建设,制定培训工作制度。4、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委托,组织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及物价业务培训,组织价格专业职业资格人员学习培训及价格鉴证师继续教育。5、接受单位会员的委托,组织教育、医疗、药品、水电、物业经营等专题价格收费政策培训;6、组织会员参加中国价格协会以及其他行业协会举办的有关专业培训教育。

  • 山东省价格协会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 会议纪要

    2021-10-19

    山东省价格协会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山东省价格协会第十五次会长办公会于2017年5月17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价格协会会长王春光、副会长刘恩靖、宋怀谦、刘庆、秘书长王鲁岳、副会长代表及秘书处的有关同志共23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邀请了二届理事会原名誉会长周齐、一届理事会原会长潘明桓、二届理事会原会长王文宁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由省价格协会会长王春光同志主持,现将会议情况纪要如下:一、副秘书长吴萍同志报告省价格协会2016年工作及2017年近期工作情况。二、会议对以下几项工作进行了讨论议定:1、山东省价格协会2017年工作计划;2、山东省价格协会内设机构及内设机构职责范围;3、关于建议成立山东省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的报告及山东省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4、增补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导报山东记者站站长尹明波为山东省价格协会副秘书长。会上,大家对“山东省价格协会2017年工作计划”一致表示同意;对”山东省价格协会调整内设机构及职责范围”、”成立山东省价格协会专家委员会的报告”及”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特别是对专家委员会专家人选标准提出”要根据协会工作范围及服务职能推选不同行业的专家,通过发挥专家智囊团的作用,来推动价格协会工作的全面开展”。会议还一致同意增补尹明波同志为山东省价格协会副秘书长。三、副秘书长吴萍同志向会议汇报了参加中国价格协会举办的“价格协会发展趋势与政策研讨培训班”情况。培训班主要从四个方面的进行了专题讲解:一是协会商会与行政脱钩政策、形势及需要注意的问题;二是中国价格协会脱钩过程和状况;三是价格改革与社会定位;四是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与企业价格信用建设。培训重点:1、要充分认识到协会商会与行政脱钩是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组织的发展之路,是大势所趋。2、要掌握行业协会与行政脱钩工作中的政策规章和程序要求,3、要理解协会商会与行政脱钩的核心内容“五分离”即: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的实质内涵,4、要弄懂脱钩后价格协会的社会定位是:“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概括为:自办、自养、自律的精神实质。5、中国价格协会的主要工作是:继续为政府当好参谋、加强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调节价格矛盾处理价格纠纷,推进价格信用建设,让价格协会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最后,王春光会长做了会议总结,指出:价格协会在2016年工作中,经过大家的积极努力取得了较好成绩;2017年工作计划制定的也比较充实全面。特别在近期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登记和价格评估人员职业资格登记工作中,协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为会员、为社会服务,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协会继续创新思路,做好服务工作积累了经验也打下了基础。为做好今后工作,王会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秘书处要抓紧修改,尽快落实;二是根据下步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工作要注重扎实有效。三是要有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协同各部门,积极努力,认真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

  • 关于缴纳2017年会费的通知

    2021-10-19

    鲁价协会发【2017】5号关于缴纳2017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市价格协会、分会、各会员单位:为更好的做好协会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会员服务。按照《山东省价格协会章程》及《山东省价格协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山东省价格协会将于近期收取2017年度会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费标准各市价格协会及分会每年2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8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5000元;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单位会员每年1000元;个人会员每年200元。二、缴纳时间2017年7月30日前。三、账号户名:山东省价格协会账号:635080188610001开户行:招行济南分行东门支行四、其他事项(一)转账时请认真核对开户名称及银行账号,如使用个人账户或现金汇款,请注明汇款单位名称。转账后三个工作日内,请将银行汇款账单注明单位详细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协会邮箱并电话告知。收到汇款后我们将开具山东省财政厅监制的会费收据,尽快邮寄给各单位。电子邮箱:sdjgxh@sina.com联系人:张秀敏电话:0531-86974978  15315316872  山东省价格协会2017年4月5日

  • 关于新形势下如何开展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21-10-19

    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 2017年3月20日,省价格协会在济南珍珠泉宾馆召开新形势下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座谈会,来自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济宁、泰安、日照、莱芜、聊城、滨州、东营、菏泽13个市、在价格评估和鉴证行业较有影响力的21家企业负责人参会。会议由省价格监测中心主任、省价格协会秘书长王鲁岳同志主持,省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卢在胜同志、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导报山东记者站站长尹明波同志出席会议。会议主要议题是新形势下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鉴证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管理工作。与会代表还就如何发挥省价格协会作用、推动做好价格评估鉴证工作以及进一步开拓全省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局面进行了讨论,并提出了许多有现实意义的意见、建议。卢在胜主任介绍了近年来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的工作情况,以及有关就估评估企业资质备案、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办法。卢在胜指出,相关行政审批事项(许可)取消,对价格评估企业影响比较大,省物价局领导、省价格协会对此很重视,有关文件正在会签中。文件下发后,新成立的价格评估企业可到当地的价格认证机构备案。尹明波站长在发言中表示,将努力发挥记者站在宣传和采编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国家发改委所属中国经济导报(网)、中国发展网平台、窗口,积极支持、配合省价格协会的工作,并根据省价格协会统一部署、安排,力争在新闻信息宣传、宣传工作与写作培训等方面为全省价格评估鉴证行业、有关会员单位提供有力、有效的服务。参会的企业代表结合实际工作及所在区域的行业现状,反映了存在的问题,交流了工作经验,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建议。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行政许可取消后,目前的国家相关政策正处于一个过渡阶段,对企业的业务和生存、发展影响较大,企业资质证书到期后的备案问题和企业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登记问题迫在眉睫,希望省物价局、省价格协会引起重视。二是当前价格评估行业的社会认知度相对比较低,企业在开展价格评估和鉴证方面业务时遇到瓶颈,存在不少困难,希望省价格协会从全省、行业角度出发采取得力措施,为企业、行业提供服务、提供帮助。三是希望省价格协会能真正发挥好职能、牵好头,高度重视,为会员单位服好务,不断地提高价格评估鉴证行业影响和企业业务水平。一方面,要创造机会、条件、平台、窗口,组织全省价格评估鉴证行业、有关会员企业做好宣传工作,扩大、提升行业和企业影响力;另一方面,要多组织交流、培训活动,为各会员单位、从业人员创造学习机会,通过省价格协会这个平台,聚合力量、智慧,多沟通,多交流,互相学习,互相促进。王鲁岳同志对大会的讨论和与会代表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梳理,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有关问题了进行总结。一是有关资质备案和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登记问题。根据各会员单位提出的需求,省价格协会将继续努力为会员单位排忧解难,做好后续衔接工作。同时,将通过组织专家认定、对典型案例进行总结、推广的方式,提高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鉴证行业及有关企业的社会公信度,提升话语权。二是有关业务定位问题。行业各有关企业要根据自身业务涉及的范围,在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在做大市场中求生存、求壮大、求发展,并区分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的进行业务定位。三是有关交流、培训问题。省价格协会将和各会员单位达成共识,不仅仅是为了培训而培训,而是根据会员单位的实际工作需求,在方式、内容上增强针对性,务求好的效果。比如,可以结合知识讲授、案例分析、经验总结等方式开展培训、进行交流,切实解决企业难题,真正为会员单位服好务。四是有关宣传问题。省价格协会将着力加强价格评估鉴证行业、企业宣传,既要宣传形象、业务,还要加强专业知识、公信力、诚信、行业服务的宣传。省价格协会将联合国家发改委中国经济导报山东记者站,利用好国家发改委所属中国经济导报(网)、中国发展网中央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山东省价格协会”官方网站、中国发展网价格认定栏目、中国经济导报网物价消息栏目特定的宣传服务功能,并在“山东省价格协会”官方网站开通价格评估鉴证栏目、建设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二级页面,宣传会员单位,公布、展示会员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证书,在全省打造“唯一性认定”品牌和权威。王鲁岳指出,本次会议是深化全省价格评估鉴证行业改革发展的初级会,为下一步更深入的探讨搭建了一个平台,对今后进一步理解和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更好地指导和促进实际工作具有重大意义和作用。与会代表普遍感到,本次座谈会非常及时、收获颇丰,虽然时间短、内容多,但效率高、收获大。通过座谈,大家对资产评估法出台后价格评估鉴证行业的走向、如何解决行业和企业目前存在的重大问题等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取得了圆满成功。

  • 关于做好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

    2021-10-19

    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暨二届一次理事大会筹备工作的通知二、筹备大会表格

  •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组织召开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

    2021-10-19

    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组织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来源:国家发改委  为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有效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息共享,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在脱钩后健康发展、更好发挥作用,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组织召开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会议。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同志,民政部党组成员、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同志,中直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财金司、国家信息中心负责同志,663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会议通报了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进展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对全面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和综合监管,以信用建设和信息共享为突破口更好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指出,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改革进展总体符合预期,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标志着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的制度建设趋于完善,改革进入了全面推开、巩固深化的新阶段。会议强调,为促进行业协会商会加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现代社会组织,进一步推动脱钩改革取得更大成效,要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第一,切实加强行业协会商会党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党组织和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准确把握突出政治功能和强化服务功能相结合、坚持党的领导和行业协会商会依法自治相结合、党建工作的统一性与行业协会商会情况的多样化相结合的“三个结合”原则。已经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归口党建工作机构要求,全面做好党建关系调整后的各项衔接工作,尚未脱钩的行业协会商会尽快与归口的党建工作机构建立直接联系。各行业协会商会要积极落实党组织参与行业协会商会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以党建促业务,以业务谋发展。第二,有效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作用。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的独特优势和应有作用,脱钩改革后,行业协会商会要通过强化行业自律、社会责任和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和企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和行业技术进步。第三,全面落实综合监管要求。按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要求,有关部门要重点从治理机制、资产财务、服务及业务、纳税和收费、守法与信用、党建与执纪等六个方面加强监管,行业协会商会要在这六个方面加强自治自律。综合监管将通过登记管理机关的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承诺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双随机抽查、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以及各监管职能部门的监督考核等六种途径具体实现。国家将全面构建起对行业协会商会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既引导行业协会商会通过强化自身制度建设提高自律能力,又确保脱钩不脱管,由业务主管单位“一对一”管理转变成各职能部门“多对一”监管,使综合监管更加规范、更有效率、更适应需要。第四,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推开、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正在加快构建的大背景下,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行业协会商会要牢牢抓住这一机遇,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自身信用体系建设和本领域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与红黑名单建设、积极参与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三大任务”,落实推行信用承诺、与第三方征信机构合作、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常态化共享机制、依托“信用中国”网站建立行业信用子站或行业信用专栏以及开展行业信用标准建设等五项具体工作。第五,建立信息共享长效工作机制。按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加快建立行业公共信息平台。行业协会商会要利用这一基础性平台,建立健全行业信息调查统计归集制度、内部数据库等信息化平台、信息共享机制以及大数据应用分析机制等四项制度,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大信息整合力度和特色信息挖掘,拓宽发展渠道,提升服务质量与水平。  来源:发改委网站

  • 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1-10-19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 2016年11月2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7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按照《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三、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17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6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附件: 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关于印发《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鉴证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1-10-19

    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国务院取消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价格评估人员资格认定以及价格鉴证师注册等三项行政许可认定事项的后续衔接工作,切实研究替代办法和事中事后管理措施的要求。山东省价格协会为稳定价格评估鉴证人员队伍,保持价格评估鉴证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降低,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国价格协会下发的《关于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行政许可取消后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评估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鉴证专业人员的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执行。附:《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鉴证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省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鉴证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稳定价格评估鉴证人员队伍,保持价格评估鉴证人员的专业素质不降低,发挥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根据《评估法》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价格协会《关于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行政许可取消后做好后续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评估,是指对各类商品、货物、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灭失财产、无形资产(权益)、整体和组合资产等)以及各类服务收费项目的价值进行估价,并出具价格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评估机构,是指经工商部门注册、并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公告,具有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托,从事第二条相关事项价格评估业务的企业单位。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包括价格鉴证师、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专项价格评估师等,以及其他具有价格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价格评估从业人员。价格鉴证师是指通过价格鉴证师全国职业资格考试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国家人社部门认可的专项价格评估师包括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等。价格评估专业人员是指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的公民,在一个价格评估机构从业,具有价格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人员。第五条   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鉴证专业人员实行分类登记。凡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实施 “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前(2016年2月3日以前),已经被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许可认定过的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人员,为存量机构和人员。此后的为新增机构和人员。第六条   在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登记的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名册,在山东省价格协会网站上公告。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资格登记管理的具体工作由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承担。 第二章   价格评估机构登记 第八条   价格评估机构登记条件:(一)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会员;(二)取得过国家行政机关核准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包括甲乙丙级)复印件;(三)继续从事价格评估业务活动,并通过当年相关管理部门的年度检查。(四)登记时同时提交下列纸质材料:(1)价格评估机构登记表;(2)营业执照复印件;(3)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级别不限,时限不限;(4)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价格评估人员情况汇总表,内部管理制度。(5) 上年度业绩。第九条   新成立的价格评估机构,同时提交下列纸质材料:(一)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会员申请表;(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四)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价格评估人员情况汇总表,内部管理制度。第十条   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收到登记材料,经核实无误后,一般在十日内出具登记证明材料,核发相应证书,并在山东省价格协会网站上公告。 第三章   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登记 第十一条   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分为价格鉴证师和一般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第十二条    价格鉴证师登记条件:(一)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个人会员;(二)具有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国家人社部门核准的专项价格评估师(估价师)资质证书。(三)登记时同时提交下列纸质材料:(1)价格鉴证师(估价师)登记表;(2)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价格鉴证师(估价师)证书(复印件);(3)所在单位从业证明和业务能力评价。第十三条   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登记条件:(一)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个人会员;(二)取得过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机构核发的各类价格评估鉴证人员(师)职业资格;(三)登记时同时提交下列纸质材料:(1)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登记表;(2)相关证书复印件;(3)所在单位从业证明和业务能力评价;(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第十四条  符合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具有价格评估专业能力的人员,可以提出申请,进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登记。登记时同时提交下列纸质材料:(一)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个人会员申请表;(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登记申请表;(三)所在单位从业证明和业务能力评价。第十五条   中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收到登记材料,经核实无误后,一般在十日内出具登记证明材料,核发相应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证书,并在山东省价格协会网站上公告。 第四章    价格评估机构和人员登记的撤销 第十六条   价格评估机构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撤销登记:(一)退出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的单位;(二)不按时接受登记检验;(三)提供登记材料不实,且影响重大的;(四)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五)涉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十七条   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撤销登记:(一)退出山东省价格协会家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的人员;(二)不按时接受登记年检;(三)提供登记材料不实,且影响重大的;(四)不按期接受价格专业人员后续教育,且没有正当理由的;(五)涉及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第十八条   山东省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和鉴证分会要加强对入会的价格评估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价格评估机构和人员的信用档案,受理投诉和举报,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对撤销登记的机构和人员分类处理,其中属于违法、违规、违信的机构和人员,应当列入价格评估信用建设的“违信名单”,并在山东省价格协会网站上公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山东省价格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从2017年2月1日起执行。

  • 关于召开山东省价格协会二届三次理事(通讯)会议的通知

    2021-10-19

    鲁价协会发(2017)1号 关于召开山东省价格协会二届三次理事(通讯)会议的通知 各位理事:按照《山东省价格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山东省价格协会二届三次理事会议,审议有关问题如下:根据工作需要,经会长办公会研究提出:1、增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总会计师刘庆同志为山东省价格协会副会长;增补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队消费价格处处长王延芳同志为山东省价格协会常务理事。李延青同志、王庆国同志由于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山东省价格协会副会长职务。2、山东省价格监测中心主任王鲁岳同志为山东省价格协会秘书长。刘俭同志由于个人原因不再担任协会秘书长职务。会长办公会认为,刘庆、王鲁岳、王延芳同志拥护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熟悉价格理论和物价业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丰富的价格实际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协会相应职务,现提请理事会予以审议。以上议题因有时间要求,请各位理事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及时表示意见。在2017年1月17日前,没有回复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特此通知。联系电话:0531-86974978  张秀敏邮箱:sdjgxh@sina.com附件 1:刘庆同志简历附件 2:王鲁岳同志简历附件 3:王延芳同志简历  山东省价格协会2017年1月6日   附件1:刘庆同志简历 刘庆,男,1966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山东大学社会医学与管理专业硕士学位,副研究员。主要工作、学习经历:1988.7-1996.5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放射科;1996.5-1997.9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设备处;1997.9-2000.5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设备处采购供              应科副科长;2000.5-2004.7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物资供应中心副主              任(正科级),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学士学位;2004.7-2012.9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处                  长,山东大学社会医学与管理专业硕士                  学位;2012.9-2016.4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供应处处长;2013.7-2016.4在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机关党总支第二              党支部书记;2016.4至今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总会计师。 附件2:王鲁岳同志简历 王鲁岳,男,1957年12月24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主要工作、学习经历:1975.12-1985.5 山东中医学院印刷厂工作;1985.5-1990.7  山东省价格研究所编辑部副主任;1990.7-1992.11 山东省价格研究所综合室主任;1992.11-1997.9 山东常盛实业公司副经理(副处级);1997.9-2008.11 山东省价格信息中心副主任;2008.11至今   山东省价格监测中心主任。          附件3:王延芳同志简历     王延芳,女,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86年参加工作,山东省委党校研究生,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消费价格调查处处长。主要工作、学习经历:1984.9-1986.7 山东省商业学校计划统计专业;1986.7-1992.2  山东省聊城市糖酒公司会计科会计员;1992.2-1995.10山东省城调队消费价格处科员;1995.10-2000.10山东省城调队消费价格处副主任科员;2000.10-2004.3山东省城调队消费价格处主任科员;2004.3-2016.8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副处长;2016.8至今 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消费价格处处长。

  • 关于公布山东省第十八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2021-10-19

    鲁价协会发(2016)11号 关于公布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选结果的通知 各位理事:在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科研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共收到参评成果67篇,经过协会秘书处初评,有31篇获得参评资格,评选委员会根据《山东省价格科研优秀成果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的综合评价,评出获奖成果26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8项;优秀奖10项。现将获奖成果公布如下: 一等奖(3项) 1、山东CPI与PPI走势背离的成因探析作者:杜敏杰 王延芳 赵学功 孙瑞玲 朱盈盈 孙亮(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2、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前景探析作者:孟海青(东营市物价局)3、山东省高校学分制收费管理体系问题研究作者:王婷  江海键  公维辛  陈营营  魏斐(山东中医药大学)二等奖(5项) 1、临沂市物流成本费用现状及对策作者:张洁 李善诚 张良华(临沂市物价局)2、从PPI变化看山东区产能政策效果作者:山东省物价局课题组(山东省物价局)3、关于威海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情况的调研报告作者:刘春雨 张洪平 王晓华(威海市物价局 )4、关于山东省居民自有住房虚拟租金的调研报告作者:山东省物价局课题组(山东省物价局 )5、大数据在居民消费价格数据评估中的应用研究作者:孙瑞玲(国家统计局山东调查总队) 三等奖(8项)     1、新时期下物价听证制度之研究作者:周春菊 杨学芹 吕红(金乡县物价局)2、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价格机制的思考作者:李海平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价格协会)3、适应形势 坚持创新 加强监督检查服务价格改革作者:张兴汶(威海市物价局 )4、医疗服务项目成本核算与控制的研究作者:刘仁昭(山东大学第二医院)5、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建设难问题研究作者:李扬兴、郑树荣、潘志勇(汶上县物价局)6、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的调研作者:王兴  叶瑞成  崔凯(邹城市物价局)7、工业企业破解“两头受挤”困境的有益探索–山东能源许广煤矿内部市场化调查作者:山东省物价局课题组(山东省物价局)8、2015年我市棉花单产下降,棉价走低–东营市棉花市场价格情况调研报告作者:孙建玲  孟海青(东营市物价局)优秀奖(10项)1、威海市道路班车客运价格情况调研报告作者:毕兴全 赵洪刚(威海市物价局)2、棉价持续低迷 棉农悲观惜售―临清市关于棉花收益及走势的调查报告作者:魏巍(临清市物价局)3、关于优化全国农产品成本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思考作者:王清滨(滨州市物价局  )4、实现电商效益最大化的调研与思考作者:贺树梅   张勃(滨州市物价局)5、关于聊城市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的情况研究作者:方美姣  胡荣霞(聊城市物价局 )6、泗水县2016年主要农产品成本和收益分析作者:单继伟 陈滕 吴修林(泗水县物价局)7、我市粮油、肉蛋市场价格稳中有涨–东营市粮油、肉蛋市场价格专项调研报告作者:巴志敏(东营市物价局 )8、稳步推进价格综合改革不断提升价费管理水平作者:尹鹏 周天佐(烟台市物价局)9、被扎破轮胎损失的价格鉴定作者:杨洪兵 (潍坊市价格认证中心 )10、潍坊市汽车市场价格现状及情况分析作者:孟婷(潍坊市奎文区物价局 )  2016年12月27日山东省价格协会

  • 关于成立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2021-10-19

    鲁价协会函字(2016)7号关于成立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各常务理事:为确保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经研究,决定成立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对参评成果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周  齐    山东省政府原省长助理潘明桓    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王文宁    山东省价格协会名誉会长王春光    山东省价格协会会长钟读仁    山东师范大学副校长綦好东    山东财经大学副校长张卫国    山东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王明福    临沂大学副校长刘恩靖    济南军区总医院财经管理部部长凌沛学    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公司董事长王鲁岳    山东省价格监测中心主任                                 山东省价格协会                               2016年11月25日

  •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交流会会议通知

    2021-10-19
  • 关于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交流会的预备通知

    2021-10-19

    鲁价协会发(2016)8号 关于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交流会的预备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更好地规范医疗服务价格市场秩序,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拟定于10月中旬召开“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交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解读公立医院医疗价格改革政策,研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思路,交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问题及建议。二、参加人员:全省各有关医院负责人(或财务、物价负责人)及相关企业业务人员。邀请省物价局、省卫生厅、省医改办有关领导及各市物价局的相关负责人参会。三、会议费用:价格协会会员单位每人1000元,非会员单位每人1200元,会务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各单位参会人员,请填写“回执表”,并于9月30日前将“回执表”传真或邮箱发至协会。会议具体时间、地点,协会将发正式通知至报名参会人员。联系人:周卫华、张敏电话:0531-86974978 0531-86974979(传真)邮箱:sdjgxh@sina.com    附件: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研究交流会报名回执表 2016年9月12日山东省价格协会

  • 关于催缴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1-10-19

    关于催缴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山东省价格协会2016年度会费收缴工作自3月份开展以来,大多数单位都按时、按标准缴纳了会费,为协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费支持。由于各种原因,还有部分会员单位没有缴纳会费,请没有交纳2016年会费的会员单位,按照鲁价协会发[2016]3号文件《关于缴纳2016年度会费的通知》要求尽快缴纳,2015年未交会费的单位请将两年的会费一并交纳。会费标准:副会长单位8000元/年常务理事5000元/年理事单位3000元/年各市价格协会及分会2000元/年单位会员:1000元/年个人会员:200元/年收到汇款后,我们将开具山东省财政部监制的会费收据,尽快邮寄给各单位。户    名:山东省价格协会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济南分行东门支行账    号:635080188610001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东关大街长盛北区38号邮    编:250013联系人:张敏        电话:0531-86974978   山东省价格协会2016年8月22日

  • 关于调整课题申报截止时间的通知

    2021-10-19

    关于调整课题申报截止时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更好的开展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使更多的单位及会员参与,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课题申报截止时间调整至2016年9月20日,其余内容不变。评奖活动有关事宜按照鲁价协会发[2016]6号文件《关于开展山东省第十八次价格调研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办理。 山东省价格协会2016年8月19日

  • 2016年油气价格改革与管理工作交流会的通知

    2021-10-19

    鲁价协会函字[2016]3号关于转发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油气价格改革与管理工作交流会的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关于举办2016年油气价格改革与管理工作交流会的通知”(中价协能[2016]08号文)精神要求,省价格协会将组织有关单位参加交流会。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自愿报名参加,参会名单请与7月28日前报省价格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统一报中国价格协会能源和供水价格专业委员会。会议有关事宜请按照(中价协能[2016]08号)文件要求办理。附件:1、“关于举办2016年油气价格改革与管理工作交流会的通知”。2、2016年油气价格改革与管理工作交流会报名回执表。山东省价格协会2016年7月19日

  • 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在济南召开

    2021-10-19

    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在济南召开 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会于7月15日在济南召开,参加大会的有山东省价格协会名誉会长周齐、潘明桓,第二届二次理事会会长王文宁,副会长綦好东、王春光、宋怀谦、刘恩靖,各单位理事及理事代表共计126人。大会由价格协会秘书长刘俭主持。大会主要议程:一是审议通过了王文宁会长做的“认清形势,创新思路,努力推动价格协会工作转型发展”工作报告;二是审议通过了“山东省价格协会2013-2016年上半年财务收支情况”;三是价格协会秘书长刘俭介绍推选王春光同志接任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会会长(法人)的情况说明;四是进行投票选举,宣布票数,当选新会长就职讲话。会上,王文宁会长在“报告“中认真全面地总结了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三年多来的工作和发展,指出:协会在深化价格改革和社团管理改革的大形势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会员为宗旨,抓住价格改革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价格调研、成果评选、座谈研讨、业务培训、价格政策宣传等活动;注重协会自身建设,调整内部结构,完善各项制度,建立了协会网站,充分发挥了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和丰硕成果。报告还对协会在改革转型中如何面临新形势、新挑战、新机遇,加强“自治”促进价格协会创新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看清形势待时而发,价格协会要顺应改革大势,不断强化自身建设,调整内部结构,建立规范秩序,规划发展思路,在转型中打牢基础,待时而发。二要准确定位做好服务。价格协会作为社团组织,工作不“越位”,服务不“空位”是协会做好工作的前提,协会要在三个服务中实现自己的利益。利用获得3A级社团组织的优势,合理、合法地拓展工作领域。制定服务的办法,使服务工作更加条理化、规范化。三要依法办会,自律自强。为不断提高服务政府、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能力,协会要把依法办会,自律自强作为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发展的基础上。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合规地开展各项活动,提升协会信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大会按照“章程”要求和法定程序进行了投票选举,王春光同志当选为价格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新任会长(法人)。新任会长王春光同志发表了就职讲话,他表示:“这次会议我有幸被大家推选为会长(法人),首先感谢物价主管部门领导及各位理事对我的信任,同时我也深感责任重大。但我有信心、有决心,团结协会班子成员一道,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不辜负各位领导及广大会员的厚望,把协会工作作为一项事业去做,信守职责,团结奋进,,加强学习,扎实工作,努力完成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任务,为推动价格协会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作出贡献。

  • 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的会议通知

    2021-10-19

    鲁价协会(2016)7号关于召开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的通知 各位理事:根据山东省价格协会《关于召开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的预备通知》(鲁价协会(2016)5号)文件要求。山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二次理事大会定于7月15日上午9:30在济南中豪大酒店(济南市历下区解放路165-2号)召开,会期半天。外地代表14日下午报到,济南代表可在15日上午报到后参会,会议统一安排食宿(非参会人员住宿费自理),请各理事单位在7月12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协会秘书处。联系人:周卫华    张秀敏电话:0531-86974978 传真:0531-86974979邮箱:sdjgxh@sina.com                     山东省价格协会                     2016年6月26日

  • 山东省价格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济南召开

    2021-10-19

    山东省价格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在济南召开 山东省价格协会二届二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于12月18日在济南召开。山东省政府原省长助理、名誉会长周齐,一届理事会会长、二届理事会名誉会长潘明桓,会长王文宁,副会长刘恩靖,常务理事(代表)等50余人出席会议。会议由山东省价格协会秘书长刘俭主持。会上,王文宁会长做工作报告,对2015年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提出了2016年的工作计划。报告指出:2015年是国家加快对社团组织改革转型的一年,协会积极面对改革,迎接挑战,较好的完成了2015年工作。一是明确了定位,加快转型,做好优化组织结构工作,按照民政厅要求完成了2014年度“社团组织”年检工作;二是整合力量,发挥优势,积极组织开展了课题调研工作;三是夯实基础,拓展协会的工作领域,参加了“第二批省管社会组织评估”,获得了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资格。王文宁会长提出,2016年协会工作主要有:一是继续当好参谋助手,组织会员开展价格调研;二是努力拓展工作领域,积极为会员做好服务;三是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做好价格政策宣传服务;四是要突出协会作用,推动市级价格协会的发展;五是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协会生存发展能力。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副会长单位、调整及增补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意见”。增补山东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为副会长单位,增补宋怀谦同志为协会副会长;增补孙承科、杨文东、吴绍军、梁金久、侯宁同志为协会常务理事;增补张天成、纪忠东、徐成国、徐云海、刘新波、孟庆伟、孙晓、缪庆庆、李俊霞、刘云英、王湛源同志为协会理事。经过大会讨论,确定了增补意见。秘书长刘俭向大会报告了山东省价格协会2015年财务收支情况。最后,大会对王文宁提出的2016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认真讨论。与会代表对“工作计划”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希望价格协会发挥中介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给会员单位搭建平台,做好服务,多组织一些研讨、座谈、培训等活动,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及时了解政府有关价格改革政策法规精神,提供正确的政策宣传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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