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山东省价格协会
首页
以民为本 人民至上
  • 山东烟台:主要粮油副食品价格稳中有升

    2021-10-22

    山东烟台:主要粮油副食品价格稳中有升 山东省烟台市价格监测数据显示,与上周相比,重点监测的79种主要副食品价格“25升44平10降”,总体上本周主要粮油副食品价格稳中有升,其中,粮油价格保持稳定,肉类、水果价格基本稳定,鸡蛋、蔬菜价格上升明显。粮油价格保持稳定。本周面粉(特一粉)均价2.37元(每500克,下同),面粉(标准粉)2.08元,粳米(标一)2.71元,小米6.50元,花生油(鲁花桶装5L)153.29元,大豆油(桶装5L)37.12元,均与上周持平。鸡蛋价格上升明显。本周鲜猪肉(精瘦肉)均价32.01元,较上周微升0.34%;鲜猪肉(肋条肉)30.94元,下降1.20%;鲜牛肉(新鲜去骨)、鲜羊肉(新鲜去骨)均价分别为44.15元、50.46元,与上周持平;鸡蛋均价4.03元,较上周上升7.32%。蔬菜价格以升为主。20种主要蔬菜均价3.61元,较上周上升9.08%。分品种看,与上周相比,20种主要蔬菜价格“16升4降”,其中,黄瓜、大白菜、油菜、豆角价格升幅明显,分别上升40.76%、28.61%、25.61%、21.53%;土豆价格降幅居前,下降6.25%。水果价格基本稳定。本周6种主要水果均价3.79元,较上周微降0.22%。分品种看,与上周相比,6种主要水果价格“2升3平1降”,其中,西瓜、香蕉价格分别上升7.72%、5.18%;梨、桔子、橙子价格持平;苹果价格下降5.96%。

  • 受天气影响 山东沂源蔬菜类价格上涨明显

    2021-10-22

    受天气影响山东沂源蔬菜类价格上涨明显进入8月中旬,山东省沂源县居民生活消费品价格涨跌互现,其中波动明显的包括原粮、禽蛋、蔬菜价格(以下为农贸市场具体价格变化情况)。原粮中的玉米价格延续涨势,目前为1.15元/斤,比上旬上涨4.5%,比去年同期上涨15%。玉米价格上涨主要是受国内国际市场影响明显。猪肉价格保持稳定。猪肉目前价格分别为精瘦肉27元/斤、五花肉26元/斤。生猪本周均价17.50元/斤,比上周下降2.77%,市场供应紧张状况有所缓解。随着季节的变化和市场供应的影响,生猪猪肉类价格将呈现稳中稍降趋势。鸡蛋价格大幅下降。鸡蛋价格在短期上涨后,价格开始回调,目前鸡蛋价格为3.60元/斤,比上周下跌18.18%。鸡蛋价格回调主要是受市场需求降低和季节影响。蔬菜价格上涨的多。重点监测的17种常用蔬菜品类于上周相比4涨13平,其中上涨的蔬菜主要包括大白菜1.50元/斤、黄瓜3.00元/斤、芸豆3.00元/斤、韭菜2.50元/斤,与月初相比上涨幅度都在20%以上。蔬菜价格上涨主要是受天气影响,进入中旬降雨天数较多,蔬菜产出量减少,市场运输周期延长,导致价格上涨。未来一个时期,预计蔬菜价格将会继续呈现上涨走势。

  • 7月CPI小幅反弹 全年物价回落态势不改

    2021-10-22

    7月CPI小幅反弹 全年物价回落态势不改   国家统计局10日数据显示,7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2.7%,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业内指出,受汛情和不利天气影响,猪菜蛋等食品价格回升导致CPI短暂上行。不过,从生猪存栏看,猪肉价格上涨空间有限,加上洪涝影响将逐步消退以及季节性因素减弱,后续CPI涨幅将明显回落。预计全年CPI涨幅仍将逐季下行,保持前高后低态势。“CPI环比由降转涨,同比涨幅略有扩大。”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董莉娟指出,从环比看,CPI由上月下降0.1%转为上涨0.6%。从同比看,CPI上涨2.7%,涨幅比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其中,食品价格上涨13.2%,涨幅扩大2.1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2.68个百分点。食品中,猪肉价格上涨85.7%,涨幅比上月扩大4.1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7.9%,涨幅扩大3.7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由上月上涨0.3%转为持平。“食品价格上涨仍是导致7月CPI同比涨幅回升的主要因素。7月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3.2%,涨幅较上月和去年同期分别扩大2.1个和4.1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2.68个百分点。”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食品价格上涨主要由于天气不利、暴雨洪涝灾害导致供给减少、运输等环节受阻,部分地区、部分食品价格出现结构性上涨。董莉娟也指出,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5%,涨幅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据测算,在7月2.7%的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变动的翘尾影响约为2.9个百分点,新涨价影响约为-0.2个百分点。业内普遍认为,伴随洪涝影响逐步消退以及季节性因素减弱,后续食品价格将明显回落,带动CPI重新进入下行通道。“CPI短期反弹后将重回下行趋势,三季度之后物价水平可能走低。”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认为,当前CPI涨幅扩大主要是季节性因素导致食品价格波动,随着未来季节性因素减弱,食品价格可能明显回落。疫情导致消费需求偏弱,恢复是个缓慢过程,因此非食品价格可能仍将处于低位,未来有望逐渐趋稳微升,通缩风险也不大。整体判断,预计CPI涨幅上升将是短期现象,未来将有所回落。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进入8月,猪肉供需平衡有所恢复,肉价进一步上涨动力削弱。8月猪肉价格同比涨幅将大幅下行,带动食品价格涨幅明显回落,加之非食品价格短期仍难以出现明显上行走势,预计8月CPI同比涨幅由升转降,这一下降过程有望持续到年末。http://www.jjckb.cn/2020-08/11/c_139281077.htm

  • 农业农村部:水果平均价格比上周五下降2.4%

    2021-10-22

    农业农村部:水果平均价格比上周五下降2.4%据农业农村部监测,8月10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8.28,比上周五上涨0.08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20.57,比上周五上涨0.12个点。截至8月10日14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48.55元,比上周五上涨0.2%;牛肉73.33元,比上周五上涨0.5%;羊肉70.96元,比上周五下降了0.1%;鸡蛋8.33元,比上周五下降4.3%;白条鸡16.31元/公斤,比上周五上涨1.1%。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价格为4.47元/公斤,比上周五上涨0.7%;重点监测的6种水果平均价格为5.18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2.4%;鲫鱼平均价格为19.35元/公斤,比上周五上涨1.1%;鲤鱼12.42元/公斤,比上周五上涨4.5%;白鲢鱼8.82元/公斤,比上周五上涨2.7%;大带鱼38.80元/公斤,比上周五下降0.3%。 8月10日,国内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监测的46个品种中,与上周五相比,价格增幅前五名的是油菜、鲤鱼、莴笋、黄瓜和白萝卜,幅度分别为5.2%、4.5%、4.3%、4.0%和3.8%;价格降幅前五名的是鸭梨、鸡蛋、芹菜、西红柿和富士苹果,幅度分别为13.1%、4.3%、3.8%、3.7%和3.5%。(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官网)

  • 农业农村部:猪肉均价比24日下降0.1%

    2021-10-22

    农业农村部:猪肉均价比24日下降0.1%据农业农村部监测,7月27日“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7.44,比7月24日上升0.80个点,“菜篮子”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为119.80,比7月24日上升0.93个点。截至7月27日14:00时,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猪肉平均价格为48.63元,比7月24日下降0.1%;牛肉72.46元,比7月24日下降0.3%;羊肉69.70元,比7月24日上涨0.3%;鸡蛋7.61元,比7月24日上涨6.1%;白条鸡16.01元/公斤,比7月24日下降0.6%。重点监测的28种蔬菜平均价格为4.33元/公斤,比7月24日上涨0.5%;重点监测的6种水果平均价格为5.49元/公斤,比7月24日下降0.5%;鲫鱼平均价格为19.26元/公斤,比7月24日上涨1.2%;鲤鱼12.04元/公斤,比7月24日上涨0.9%;白鲢鱼8.63元/公斤,比7月24日上涨1.3%;大带鱼38.47元/公斤,比7月24日下降1.5%。7月27日,国内鲜活农产品批发市场重点监测的46个品种中,与7月24日相比,价格增幅前五名的是鸭梨、白萝卜、黄瓜、鸡蛋和西瓜,幅度分别为8.5%、6.5%、6.4%、6.1%和4.3%;价格降幅前五名的是富士苹果、巨峰葡萄、平菇、香菇和南瓜,幅度分别为4.0%、3.7%、3.4%、3.1%和2.6%。

  • 价格专业人员入《职业大典》,山东先行先试

    2021-10-22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尹明波) 2018年5月9日,中国价格协会在京召开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座谈会,部分行业协会、省市价格协会、中国价格协会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据悉,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由中国价格协会承办申报,人社部等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同意,价格专业人员列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价格专业人员的社会基础是企事业单位的物价员、价格经理助理、价格经理、高级价格经理、价格总监等职务岗位人员,各类价格评估、认定、认证人员和价格鉴证师,以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价格工作者,目前全国直接从事价格工作的人员超过1000万人。“价格专业人员作为新增职业纳入《职业大典》,是价格改革和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进行的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价格改革深化的需要。”山东省价格协会秘书长王鲁岳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制度的建立,是落实《价格法》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的规定的需要,对规范企业价格行为,提高价格专业人员素质,加强企业价格行为自律,推行企业价格信用建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王鲁岳透露,山东省价格协会已经决定积极响应、先行试点,开展相关工作。在《职业大典》中价格专业人员的定义是:从事商品和服务价格状况分析,为单位提供价格决策和价格决策支持的专业人员。其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五项:一是建立价格核算和决策体系,拟定价格计划;二是开展市场调研,收集国内外价格信息、分析、预测相应商品市场供求关系,设定定价目标、定价原则、定价策略和方法;三是核定生产经营成本、制定内部核算价格;制定产品、劳务、配套零部件和协作力口工等价格;四是建立产品询价、报价和招投标报价系统:五是协调和调解单位内外部价格纠纷。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考试考核科目设置了4门,其中公共科目3门即《经济学与价格学基础理论》,《价格法律与政策》,《企业价格决策》,专项科目l门即《行业产品定价方法与实务》,其他又按照价格专业人员的具体专业可划分为不同方向:(1)农业(农林牧副渔)类;(2)采掘业(矿、水等)类;(3)海洋资源(海域海岛等)类;(4)制造业(轻、电子、重工业)类;(5)能源电力类;(6)化工医药类;(7)建筑业(地面建筑、农田改造、水利建设、河海工程)类;(8)交通运输(海陆空)类;(9)信息金融服务业类;(10)文教医疗商业服务业类;(11)价格中介服务(价格鉴证师)类;(12)公共(综合)价格专业人员(师)类等(每类还可根据需要细分)。中国价格协会刚刚召开的座谈会,学习了有关国家有关职业水平认定的政策,讨论了《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工作总体方案》、《中级价格专业人员(价格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拟定了试点的行业和省市。座谈会强调,价格专业人员涉及的知识广泛,在评价考核中要处理好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关系,在掌握基本的综合性知识的基础上重在考核专业知识。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目前我国政府定价的比重已经由改革初期的98%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定价权由国家移交给企业以后,价格专业人员将在企业价格决策和决策支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王鲁岳认为,工作在全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各类机构中的价格从业人员,是完善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力量,将价格职业人员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大典是落实《价格法》中“经营者应当根据其经营条件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的重要条件,是各类市场主体管好用好定价权的需要,也是全国上千万从事价格工作人员的心声和要求。“广大物价工作者辛勤工作在各自岗位,他们的职业现在被国家认可,是一件大好事,要激励他们勇于参与、维护自己的职业,在工作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我国实行价格管理人员岗位制度的企业已经用实践证明,完善建全一支专业的价格管理队伍,是保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取胜的基本制度措施,也是价格专业人员队伍长期稳定地存在下去的重要条件。实际上,在西方大型企业中,价格专业人员在价格决策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中国价格协会有近二十年协助国家发展改革委、人社部从事“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考试认定事务性工作的经历,具有价格专业人员水平认定的能力。在中国价格协会脱钩改革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将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相关事项移交给中国价格协会,经民政部审核,这一工作也列入新的《中国价格协会章程》。中国价格协会已经将加强价格专业队伍建设,开展价格专业人员职业水平评价作为价格协会工作发展的方向,作为服务会员、服务社会的主体工作,并列入了工作计划。在座谈会上中国价格协会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各地价格协会是价格工作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应当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责无旁贷的抓好价格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在各级政府部门的监管下,充分发挥价格协会的积极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做出应有的贡献。“由于价格专业人员为我国新设职业,为积极稳妥推进价格专业人员水平评价认定工作,中国价格协会决定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先行试点。我们山东先行先试,这将有助于明确政策、统一认识、完善措施。”王鲁岳强调,价格专业人员职业入典,标志着价格专业人员职业的确立,价格专业人员地位和作用在企业不断增强,对加强价格专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队伍建设,完善价格部门职能和工作方式转变,对健全国家职业制度也必定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山东的试点,将形成示范!”(来源:中国发展网)

  • 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2021-10-22
  •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重新明确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问题

    2021-10-22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含职业技能鉴定,下同),规范考试单位收费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精神,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重新明确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问题。一、本通知所称职业资格考试,是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置或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相关考试收费项目经财政、物价部门批准设立并按照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职业资格考试。二、考试收费分为考务费和考试费。中央考试单位联合省级考试单位组织实施考试的,考务费由负责考务工作的中央考试单位向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用于补偿中央考试单位考务成本支出的费用;考试费由省级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用于上缴考务费和补偿省级考试单位组织考试所产生的成本支出的费用。省级考试单位直接组织考试的,由省级考试单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三、中央和省联合组织考试的,省级考试单位收取的考试费标准由上缴国家的考务费加上省组织报名、租用考场、聘请监考人员等组织考试必需的合理费用组成。其中,笔试(含无纸化考试)考试费标准由省级考试单位在国家考务费标准基础上每人每科加收费用不超过50元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实践技能操作等考试省级确定部分,由省级考试单位向省物价、财政部门另行申请确定。单科考试时间1小时(含)以下或者5小时(含)以上的,考试内容需要录制视频、音频资料的,以及其它成本较高的考试,其考试费标准由省级考试单位向省物价、财政部门单独申请确定。四、省级考试单位直接组织考试的,考试费标准由考试单位报省物价、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五、省级考试单位制定的考试费标准及上缴国家的考务费标准,应以正式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抄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六、各考试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如实核算考试成本,合理制定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收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报名缴费网站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七、本通知自2017年1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11月30日。

  •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司法厅 印发《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 收费标准》

    2021-10-22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依法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外地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主要实行市场调节价,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收费标准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律师事务所、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社会信誉、服务方式和工作水平等。第七条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和风险代理收费等收费方式。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按照约定,根据法律事务的办理结果或者委托人获得的利益,收取一定数额或者比例的服务报酬的收费方式。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项目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申诉案件、婚姻、继承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者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应当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付款和结算方式、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收费合同或收费条款除包括前款规定的内容外,还应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结算时间等内容。第十条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后,不得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应当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第十一条  律师事务所在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委托人向第三方另行支付。第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需要预收办案差旅费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费用概算,经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字确认。确需变更费用概算的,应当事先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第十三条  律师服务费、办案差旅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办案差旅费,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差旅费清单及有效凭证。不能出具的,委托人可以不予支付。除前款所列两项费用外,律师事务所及承办律师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委托人收取其他费用。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符合本省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应当帮助办理法律援助申请;对不符合本省法律援助条件,但确有经济困难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当执行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收费规定。第十六条  律师事务所异地提供法律服务,可以执行律师事务所所在地或者提供法律服务所在地的收费规定,具体办法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第十七条  因故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有关费用的退补和赔偿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八条  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的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或者价格主管部门调解处理,也可以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办公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第二十条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有下列价格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一)不按规定公示律师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的;(二)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三)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收费的;(四)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等方式变相提高政府指导价的;(五)存在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六)其他价格违法行为。第二十一条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律师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处罚:(一)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或者收费合同规定的;(二)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律师服务费、办案差旅费规定的;(三)不向委托人提供预收办案差旅费用概算,不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不向委托人提交办案差旅费有效凭证的;(四)违反律师事务所统一保管、使用律师服务专用文书、财务票据、业务档案规定的;(五)其他违反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物价局、省司法厅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7年8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一)侦查阶段:1500-10000元/件;(二)审查起诉阶段:2000-15000元/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三)审判阶段: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的,2500-25000元/件,担任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酌情减收;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执行;(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以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500-12000元/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元,诉讼(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加计算:1万(不含)—10万元(含)部分收费比例为6%-9%;10万-50万元(含)部分为5%-6%;50万-100万元(含)部分为4%-5%;100万—500万元(含)部分为3%-4%;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2500-10000元/件。四、代理以上诉讼案件,也适用计时收费,收费标准为150-3000元/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办理法律服务事项花费在旅途的时间,折半计算。五、法律事务特别重大、疑难、复杂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政府指导价上限5倍以内(含5倍)协商确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1.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作为一审的案件;2.集团诉讼案件或者共同犯罪刑事案件;3.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三个以上罪名的案件或者同一案件事实特别复杂及证据材料数量巨大的;4.涉及专业知识,需要聘请非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方能办理的案件;5.涉外(含涉港、澳、台)案件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6.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认可的其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并且已经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费用的,不适用上述规定。六、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同一个案件两个以上阶段的,可以自第二阶段起在相应政府指导价基础上酌情减收服务费。七、本收费标准自2017年8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5月31日。

  • 首批32家价格评估机构取得《价格评估机构备案证明》

    2021-10-22

    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鲁价综发[2017]24号),截止2017年5月底,全省共有32家价格评估机构到当地市级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价格评估机构备案证明》。备案情况公布如下: 序号  备案编号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 备案日期137072017050801山东鲁伟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农科院东邻1号楼(4-1)权利飞2017年5月8日237072107050802山东省大公价格评估事务所潍坊市东风东街农科院东临幢1号楼4-19权利飞2017年5月8日337072017050803山东双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高密市朝阳街道夷安大道(南)3287号S3幢307号潘守欣2017年5月8日437072017050804高密市衡正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高密市密水街道立新街中段金马商城B区82号李炜烨2017年5月8日537072017050805临朐新正价格评估有限公司临朐县城关街道兴隆路4327号35幢109商铺姚淑青2017年5月8日637072017050806青州市正泰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青州市明祖山西路张衍兵2017年5月8日737072017050807潍坊方正价格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坊子区西马路十八号刘之盛2017年5月8日837072017050808潍坊市凯城价格评估事务所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2102号嘉汇大厦A504室刘长华2017年5月8日937072017060501诸城阳光价格评估有限公司诸城市开发区横一路(交警大队院内)仇良函2017年6月5日1037072017060502山东泰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西街277号1号楼322-06孙 键2017年6月5日1137072017060503潍坊衡德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潍坊市奎文区胜利东街东首11号1号楼501室刘 瑶2017年6月5日12372920170512001菏泽国瑞资产评估事务所菏泽市牡丹区98号天泽园11#楼永泰大厦司建强2017年5月12日13372920170517002菏泽市信诺房地产评估事务所菏泽市长江路山海天泰909室付道强2017年5月17日14372920170517003菏泽市万通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菏泽市开发区黄河东路2819号侯琪2017年5月17日1537042017051801山东恒达价格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滕州市北辛中路768号伦达国贸城金领公寓20楼2021室彭丙建2017年5月31日1637042017051802山东众元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滕州市南环路南贾庄赵娜2017年5月31日1737042017051803枣庄众衡保险理赔评估鉴定咨询有限公司滕州市益康大道北路988号二楼201室赵娜2017年5月31日1837042017052704枣庄市林海森林资源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枣庄市薛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业执照范围王建军2017年5月31日19LY01002临沂嘉铭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聚才路33号张贺2017年5月24日20LY01001山东金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与孝河路交汇处鲁商中心A4座801号宋金洋2017年4月18日21LY01003山东天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北园路时代家园A号楼808室刘娜2017年4月25日22LY02001临沂信合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罗庄街道焦沂庄社区服务中心于姚2017年4月5日23LY03002山东正直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沂河馨园A区21号楼2单元703吴淑珍2017年5月23日24LY11001临沂景宇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街道办事处福祥居委会刘景宇2017年4月10日25371120170515001日照广合益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日照市东港区西海路北侧百货大楼一区11幢02单元402室卜照玲2017年5月15日26370820170516001济宁永诚资产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古楷园小区回迁12号楼东二单元一层东户郑亮2017年5月16日27370820170516002济宁信诚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济宁市任城区车站西路28号田洪梅2017年5月16日28370820170516003山东汇丰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曲阜市弘道路16号市体育活动中心二楼216室吴学光2017年5月16日2937010020170417001山东中信华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明水经济开发区宝岛街东赵洪珍2017年4月17日3037010020170417002山东平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7977号刘永刚2017年4月17日3137010020170419003山东鼎旺价格评估有限公司济南市高新区舜华东路666号金智源IT工业园A1一座401徐友秀2017年4月19日3237010020170516004山东得惠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正丰路554号7号科研楼308王建华2017年5月16日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

    2021-10-22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在昆明市召开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座谈会。会议总结交流了前一阶段电力体制改革进展情况,深入分析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快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主持会议。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两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动电力体制改革取得了重要进展和积极成效。改革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已经覆盖有条件开展的所有省(区、市)。输配电价改革实现省级电网全覆盖,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透明的电网输配电价监管框架体系。交易机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为电力市场化交易搭建了公平规范的交易平台。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全国注册成立的售电公司已有约6400家,首批105个增量配电项目开展改革试点,有效激发市场活力。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市场化交易规模明显扩大,2016年全国市场化交易电量突破1万亿千瓦时,约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9%。同时,随着改革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会议指出,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主要是“四个有序加快、四个规范、四个加强”:有序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有序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加快放开竞争性电价、有序加快放开交易机构交易业务范围;加快规范输配电价、加快规范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加快规范自备电厂、加快规范局域网和增量配网;加强电力交易机构建设、加强电力行业综合监管、加强电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电力市场信息共享。 会议强调,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要狠抓落实,夯基垒台,让四梁八柱落地生根,确保改革不走样、见成效。各地要继续在中发9号文和配套文件框架下,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力度,加倍努力,迎难而上,知难而进,以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云南省发改委等十二家单位在会上做了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参观考察了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和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有关司局,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部分省(区、市)经信委和电力交易机构,中电联、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 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2021-10-22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省卫生计生委:你委《关于申请重新核定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有关标准的函》(鲁卫函〔2017〕9号)收悉,现函复如下:一、鉴于国家医学考试中心提高了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为保障医师资格考试顺利实施,同意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顺加相应的考务费。顺加后,医师资格考试中的实践技能考试费按以下标准执行:临床类、公卫类为269元/人,中医类为267元/人,口腔类为299元/人。以上各类收费中均含上缴中央考务费19元。二、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与财政票据管理系统”全额缴入相应级次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依据等,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三、本文自2017年3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1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医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6号)同时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2017年3月3日

  •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做好价格评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

    2021-10-22
  • 我省成品油价格调整

    2021-10-22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调价信息,自2017年1月12日24时起,我省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每吨均提高70元。调整后我省各标号汽、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及有关事项见附表。山东省成品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元/吨元/升合同约定配送的合同未约定配送的国Ⅴ汽    油89号81256.067825778492号86136.528313826995号9100788008755国Ⅴ车用柴油0号71256.1468256789+5号69836.0266836648+10号68405.965406506-10号75536.6372537215-20号79096.9476097569-35号81947.1978947853国Ⅲ标准柴油0号65955.6962956262+5号64635.5761636131+10号63315.4660316000-10号69916.1366916656-20号73206.4270206984-35号75846.6572847246  备注:1.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国家储备用汽、柴油(国Ⅴ标准品)价格分别为每吨7360和6360元。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国家储备用油价格执行。2.普通柴油升级前最高批发、零售价格仍按国Ⅲ标准车用柴油价格执行。3.车用乙醇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按照同标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执行。

  • 关于公布《山东省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条款》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76号)

    2021-10-22

    关于公布《山东省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条款》的通知有关市、县物价局,有关保险经办机构:   为深入推进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根据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物价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山东蔬菜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鲁价综发〔2014〕145号)精神,确定开展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我局依法依规制定《山东省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条款》,现予公布,请参照执行。   附件:山东省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条款山东省物价局 2015年9月10日附件:山东省大白菜目标价格保险条款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清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保险标的   第二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大白菜可以作为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以下简称“保险大白菜”),投保人应当将符合下述条件的所有大白菜全部投保,不得选择投保:   (一)符合国家或者省级审定的品种,生长、管理正常;   (二)品种在当地连续种植两年以上(含)。   第三条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超过集中销售期的大白菜;   (二)间作、轮种的其他作物。保险责任   第四条  在保险期间内,当保险大白菜的实际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实际价格=保险期间内价格主管部门发布的日平均收购价之和/发布次数   目标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前三年平均田间收购价格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大白菜目标价格每年发布一次,2015年确定为0.16元/500g。责任免除   第五条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大白菜价格下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雇用人员的故意行为、管理不善;   (二)紧急状态下的行政行为或者司法行为;   (三)战争、军事行动或者暴乱。   第六条  其他不属于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保险金额和保费   第七条  每亩保险金额参照保险大白菜前三年平均每亩生产全成本确定。   保险金额1500元/亩   保险费率8%    保费120元/亩   保险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   保险面积以保险单载明为准保险期间   第八条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按照保险大白菜的集中上市销售时间,确定为每年11月1日至当年11月30日,并在保险单中载明。保险人义务   第九条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第十条  本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第十一条  保险期间结束后,保险人应当在价格主管部门发布保险大白菜实际价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保险事故是否发生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通知被保险人提供相关的索赔资料和办理索赔手续。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认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人办理索赔手续后十个工作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合同对支付赔偿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执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大白菜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解除事由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三条  被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一)保险单正本或者保险凭证;   (二)索赔申请书;   (三)保险人要求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赔偿处理   第十四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大白菜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不得向保险人请求支付赔偿金。   第十五条  当保险大白菜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如下公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每亩保险金额×保险面积×[(目标价格-实际价格)/目标价格]   第十六条  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小于其可保面积时,保险人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计算赔偿金;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面积大于其可保面积时,保险人以可保面积计算赔偿金。   本条所指可保面积指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大白菜实际种植面积。   第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如果存在重复保险,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相应保险金额与其他保险合同及本保险合同相应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本保险人不负责垫付。若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人多支付赔偿金的,保险人有权向被保险人追回多支付的部分。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争议处理与法律适用   第十九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合同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   (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保险大白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在履行赔偿义务后,本保险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  本保险合同约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规定相悖之处,以法律规定为准。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法律规定为准。

  • 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解读与高通量基因测序临床应用研讨会在济召开

    2021-10-21

    为深入探讨新医改背景下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进一步研究落实山东省医保局发布的《关于新增和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精神,山东省价格协会于4月18日在济南召开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解读与高通量基因测序临床应用研讨会,“高通量基因测序”首次被纳入市场调节价医保服务项目后,将有效地提高医疗新技术的发展。为规范高通量基因测序在肿瘤医疗中的临床应用,并形成合理的价格机制。图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解读与高通量基因测序临床应用研讨会现场。研讨会由山东省价格协会秘书长吴萍主持,山东省立医院院长赵家军在研讨会上发表致辞。山东省医保局医药价格政策专家解读了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改革政策;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病理科主任韩博作了“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的临床应用”的演讲,北京泛生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医疗官胡云富对“美国IVD和LDT监管制度”作了介绍。图为山东省立医院院长赵家军在研讨会上发表致辞。赵家军在致辞时表示,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经过快速发展,其技术较为成熟,检测成本也越来越低,使之应用于临床实践成为可能。目前呈现出一个NGS检测行业百家争鸣的状态,国家鼓励优秀的NGS产品进入市场,也正在积极探索如何科学、全面地对NGS产品进行审评和监管,在国家层面树立标准,帮助医生筛选出规范、精准的检测产品,近些年陆续也出台了不少的政策。从NGS行业内的第一张III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批准到现在,申请创新审批程序的NGS产品逐年增多,通过率也在逐步提高,说明各个NGS企业对于准入标准的理解在不断加深,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从行业内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到2020年已经发布的《高通量测序技术规范化应用专家共识》,极大推进了NGS临床检测规范化、标准化应用,推动精准医疗惠及更多患者。图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病理科主任韩博在研讨会上作了“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的临床应用”的演讲。据悉,泛生子是全球前沿的癌症精准医疗公司,专注于癌症基因组学研究和应用,并致力依托先进的分子生物学及大数据分析能力改变癌症诊疗方式。泛生子已打造了全面的产品及服务管线,覆盖从癌症早筛到诊断及治疗建议,再到监测及预后管理的癌症全周期,并与产业链上下游合作伙伴积极拓展分子检测技术的更多创新应用方向和场景。会上还就“新政策形势下,医院内高通量基因测序检测的发展方向”和“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目前存在的瓶颈问题”两个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大家纷纷表示收获颇丰。图为北京泛生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首席医疗官胡云富对“美国IVD和LDT监管制度”作了详细介绍。“今天这个研讨会圆满完成了会议全部议程,非常成功,达到预期效果。”吴萍在总结发言时表示,特别是通过几个专家的主讲,让参会人员,不管是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掌握,还是对高通量基因测序临床应用的作用和意义的认识,以及对美国IVD和LDT监管制度的了解,都是受益匪浅。目前山东省“基因测序”纳入了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这对推进新技术的应用、提高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为推进、规范高通量测序技术在我省的应用和发展,会后,山东省价格协会将联合泛生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医院专家进行专项课题的调研,通过对高通量基因测序技术临床应用价格形成机制的研究,为“基因测序”尽快纳入医保,为政府制定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提供参考依据。价格协会作为社团组织,秉承服务职能,为企业服务、为政府服务、为社会服务是办会的宗旨。今后,协会将继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交流平台,组织研讨活动,为企业发展助力,为政府决策建言献策,为推动我省医疗卫生健康事业的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 省物价局解读《山东省定价目录》新闻发布会

    2021-10-19

    [2015-12-2911:10]鲁网: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定于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物价局主要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定价目录》。届时鲁网将会进行直播。[2015-12-3010:00]陈强: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先生向大家解读《山东省定价目录》,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参加今天发布会的有中央驻鲁新闻单位、香港新闻媒体驻鲁分支机构、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下面,请陈充局长解读《山东省定价目录》,并介绍有关工作情况。[2015-12-3010:01]陈充: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首先,借此机会,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山东物价事业发展的媒体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定价目录是规定政府定价权限和范围的法律依据,通俗点说,就是政府定价的权力清单。按照《价格法》的规定,定价目录分为中央定价目录和地方定价目录。中央定价目录主要规定国家层面管理的定价事项,地方定价目录主要规定省和授权市县管理的定价事项。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14年10月,我局开始启动《山东省定价目录》修订工作,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送审稿,于今年11月20日提交省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同意。近日,新版《山东省定价目录》已经公布,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5-12-3010:02]陈充: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做一个简要介绍:一、《目录》修订的重要意义。(一)修订《目录》是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价格管理工作的需要。我省现行定价目录是2002年在中央定价目录出台后公布实施的,该目录实施以来,对建立完善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发展,市场发育日臻成熟,价格调控监管服务理念发生了根本变化,该目录已不能完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价格管理工作实际需要,亟需进行全面修订。(二)修订《目录》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这为修订目录指明了方向。此次目录修订,就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充分赋予经营者定价权,激发市场活力,为我省市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2015-12-3010:04]陈充:(三)修订《目录》是推动我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价格是调节供求的平衡器,是资源配置的“牛鼻子”。此次目录修订不仅注重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资源领域价格改革,更注重建立机制、理顺关系,并根据形势需要适度增加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等环境保护的内容,力求通过发挥价格激励、补偿和倒逼作用,引导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从而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四)修订《目录》是加快政府价格职能转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需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进一步简政放权。目录的修订,就是贯彻上述精神,大力简政放权,减少政府对经济活动过多的干预,使政府价格管理重心由“管价格”转到“管行为”上,更好地推动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设和公开公平市场环境的营造。[2015-12-3010:05]陈充:二、《目录》修订的基本原则。一是最大限度减少定价项目。坚持市场取向,凡具备竞争条件的坚决放开,部分具备竞争条件的部分放开,真正做到能放则放,由市场决定价格,切实把定价权交给市场、交给企业。二是最大程度下放定价权限。坚持科学管理,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职责。涉及全省范围内需统筹协调以及跨区域经营的价格事项,由省级管理,凡是直接面向基层、由地方管理更有效的,全部放给下级政府管理。能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的,交由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三是最大力度创新管价模式。对于列入目录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我们将按照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加快物价职能转变,既要改革政府定价形式,主要从制定具体价格向建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定价规则转变,也要推动由直接定价向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服务宏观调控转变。[2015-12-3010:06]陈充:三、《目录》修订的突出亮点。这次目录修订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精神,以加快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为核心,立足市场取向、问题导向和实践需要,突出有三大亮点:一是放开价格力度大。相比旧版目录,新版目录定价项目由原来的16类179项缩减为11类59项,压减67%,全面放开了重要储备物资、农产品、专营商品及特殊商品、邮政电信等定价项目,将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加快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形成。保留的项目,虽然项目名称与现行目录大体一致,但定价范围、定价权限、定价形式等实际内容已发生根本变化,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向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迈出了实质性步伐。比如,电力一项,新版目录定价内容仍为上网电价、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但与旧版相比,定价范围有所缩小,不再包括“电力直接交易、招标定价等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定价方式也有较大变化,比如,与旧版目录颁布时相比,电价从17个价区合并减少到3个,全省城乡用电实现了同网同价;商业用电降低到一般工业用电标准,110千伏安以下服务业用电不再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居民生活用电改为阶梯式计价,等等。再比如,教育一项,新版放开了民办教育、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7项定价项目,仅保留“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费”等3项定价项目。保留的这3项定价项目中,学前教育收费定价管理权限由市扩大到县,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费管理模式也与过去不同。从2013年开始,我省对普通高校学费进行结构调整和收费方式改革,推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由固定按年收费改为两部制收费,固定学制改为弹性学制,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又提高了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目前试点高校已达12所,包括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等。《目录》施行后,我省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将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的项目减少到3%以内。与外省相比,我省是唯一一个放开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收费的省份,是放开民办教育收费的5个省份之一。[2015-12-3010:09]陈充:二是下放事项数量多。按照简政放权、提高效能的要求,新版目录赋予了地方更多的定价权限,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定价事项,一律下放市县管理。据统计,新版目录授权市、县管理的定价项目34项、占58%,这将有效调动地方的积极性,使价格管理更加贴近实际、便于操作,实现提速增效。与外省相比,我省是唯一一个将县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下放县级政府管理的省份。另外,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的定价项目39项,占66%。三是政府定价阳光化。对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新版目录明确规定只有列入目录的定价事项,政府才可以实行价格管制,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凡没有列入目录的,经营者均可以自主定价,通过市场竞争决定价格,即法无禁止皆可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做到清单之外无定价权。另外,对于政府管价的项目,要不断改革管理方式,完善定价规则,在定价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提升规范化、透明化和科学化水平。比如,要加强成本监审,加快建立分行业定价成本监审规则,约束和控制成本不合理上升;要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价格听证、集体审议、政策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价格决策制度,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确保定价权在阳光下运行。[2015-12-3010:11]陈充:四、《目录》修订的主要内容。这次目录修订,一级项目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模板设定,全国各省大体一致,二级项目各省有所不同。(一)放开政府定价127项。如药品价格、农产品价格、重要物资储备价格、专营商品价格等。(二)承接国家下放5项。一是列入中小学教材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单价和零售价格,二是山东省内短途管道运输价格,三是司法鉴定服务收费,四是公证服务收费,五是山东省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地方国企和央企各占50%股权铁路货物、行李运价率,传统旅客列车硬座、软座、硬卧、软卧以及高铁动车组列车一、二等座票价率。(三)新增政府定价2项。一是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二是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试点初期交易价格。(四)保留政府定价59项。主要是电力、燃气、供水、供热、交通运输、教育、基本医疗服务等11类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和收费,大部分带有垄断性质或者未能形成有效市场竞争,事关社会负担和发展环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食盐零售价格、律师收费等并不是立即放开,而是要视相关改革推进情况、市场竞争程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改进程,分布适时放开,有的还需要在试点积累经验的基础上才放开。当然,在放开前仍须按现行有关政策进行管理。市场化价格改革是一个不断深入的过程。今后,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体制机制的完善、市场垄断的打破、竞争体系的形成以及公共财政体制的完善,将进一步放开取消一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现所有形成有效竞争的价格全部由市场调节,加快形成完善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2015-12-3010:14]陈充:五、下一步工作措施。为确保《目录》落到实处,物价部门今后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组织开展《目录》的学习宣传活动。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广泛宣传《目录》修订的原则及内容,切实增加社会各界的价格意识,让老百姓明白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是政府在定,为什么要统一定,是怎么定出来的;哪些商品和服务价格经营者可以自己定,政府如何对这些价格进行监管和调控。同时做好系统内部培训工作,提高依法、合理、阳光定价的能力。二是修订政府定价目录的配套政策。成本监审目录、政府定价听证目录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是政府定价目录的配套项目,对于加强价格依法行政,进一步细化价格管理权限、范围,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完善政府定价程序,提高政府定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目前,有关前期调研工作我们已经基本完成,相关文件短期内即可出台。三是进一步树立“放管结合”的理念,认真抓好对放开价格的调控监管工作。这次目录修订,我们放开了一大批价格,对这些价格我们绝不是一放了之,撒手不管,而是要转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加强监测预警,丰富调控手段,完善价格行为规则,坚决打击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建立价格信用机制,努力营造公平有序、诚实守信的市场价格环境,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朋友们,价格涉及千万家户,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物价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和推动,我们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宣传、支持物价工作。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把《目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谢谢大家![2015-12-3010:18]陈强: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2015-12-3010:19]记者:陈局长您好,您刚才提到对于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物价部门不是一放了之,而是要树立“放管结合”的理念,加强调控监管。请您给我们具体谈一下,价格放开后,物价部门管什么,怎么管?[2015-12-3010:20]陈充:物价部门需要着重做到“三个好”。一要“调控好”。要采取有力措施,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价格放开后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运行情况,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一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完善价格应急处置机制。当出现法定的价格异常情况时,依法启动临时干预措施,通过限定差价率、利润率等措施,部分收回定价权,或者按规定实施涨价幅度控制。三是加强价格信息引导。建立完善山东省价格指数体系,对我省主导商品和重要市场,分类编制发布价格指数。目前,我们已经编制发布了寿光蔬菜、临沂商城、金锣生猪等10多支价格指数。二要“保护好”。要防止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保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一是建立完善物价上涨与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保障标准联动机制。2008年,我们在全国率先建立该机制,规定当价格上涨达到规定幅度时,启动机制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补贴。目前,全省已累计发放20多亿元。二是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制度。当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由保险公司赔偿参保农民差价,保费由政府适当给予补贴。到目前,参与试点的蔬菜面积近60万亩,农民获赔5000万元。明年还将进一步开展蔬菜、生猪目标价格保险。[2015-12-3010:24]陈充:三要“管理好”。要管好行为,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一是健全价格行为规则。对涉及面广、影响重大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在放开的同时制定配套的监管办法,完善经营者定调价规则和程序,引导经营者守法经营。二是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对所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经营者必须明示品名、规格、价格、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价格信用体系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建立价格信用平台,收录、公布经营者价格诚信、价格失信等有关信息,建立失信惩戒机制。四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适时开展专项检查,迅速处理价格举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价格垄断、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努力维护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价格秩序。[2015-12-3010:28]记者:陈局长,小区物业收费是老百姓比较关心的话题。新版目录中仅列入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同时,还提到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如具备业主与物业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放开收费标准,否则,按现行规定管理。对此,应当如何理解?[2015-12-3010:29]陈充:目前价格管理总的思路是有管有放,以放为主。决定是管还是放的主要原则,是看是否属于重要的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价格,是否带有自然垄断性质,市场竞争是否充分。具体到普通住宅物业收费方面,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前期物业管理中,物业服务企业由建设单位选聘,包括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内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由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业主、物业使用人由于没有入住等客观原因,无法参与其中,只能被动接受,因此,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垄断性,为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目录》规定,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及停车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业主大会成立之后,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由被动接受转为主动参与,有了协商议价能力,物业服务垄断性、强制性特征减弱。因此,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的各项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做为贯彻实施《目录》的配套措施,日前,我局与省政府法制办共同研究起草了《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列入省政府规章一类立法计划,目前已启动征求意见程序,欢迎社会各界与我们一起出主意、想点子。[2015-12-3010:33]记者:和旧版目录相比,新版目录中医疗服务价格方面变化比较大,请陈局长介绍一下有关情况。[2015-12-3010:34]陈充:医疗服务价格是重要的民生价格,老百姓非常关注,物价部门更是高度重视。结合目录修订,我们对医药价格进行了5个方面的重大改革,一是放开了全部850种省管药品价格及医院自制剂价格。二是放开了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三是对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2016年1月1日起先行放开知名专家诊察费和康复、种植等130项医疗服务价格;《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外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经省卫生、物价、人社部门审定立项后,医疗机构可自主制定试行价格。试行期满后,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实行政府指导价,未纳入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立医院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仍实行政府指导价,但价格结构要做调整,取消药品加成,同时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提高专家诊察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的价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医疗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引导医疗机构从以药养医向以技养医方向发展。四是对收费方式进行改革,允许按项目、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多种收费方式并存。按照我局与其他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意见,公立医疗机构将逐步减少按项目定价的数量,扩大按病种定价范围。2020年按病种收费数量将达到200个。五是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将定价权限由省、市两级扩大到省、市、县三级,同时,在东营、潍坊、威海开展扩大医疗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试点。[2015-12-3010:37]陈强:记者提问就到这里。今天是本年度最后一场新闻发布会,新年到来之际,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万事如意!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来源:山东省物价局)

  • 省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充:以改革引领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2021-10-19

    近日,省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陈充接受中国经济导报专访,并在全国发改会专刊中刊发,以下是文字实录:山东:以改革引领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访山东省物价局局长陈充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尹明波日前,经省政府同意,山东省物价局会同省财政厅、金融办、畜牧兽医局、山东保监局下发《关于开展生猪目标价格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的通知》,这是今年山东省物价局继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之后推出的又一价格改革动作。整个“十二五”期间,“改革”切切实实引领着山东价格工作从调控、监管到服务的各个环节和领域,2015年显得更有力度和深度。山东省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充在接受中国经济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物价部门要着眼于新常态、立足于改革,既注重市场决定价格的功能,注重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完善价格调控方式、方法和手段,又着力创新、强化市场价格监管和服务,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归根结底,还是‘改革’。”回顾“十二五”:以改革为动力“十二五”期间,山东物价部门完善机制、强化监管、提升服务,价格改革取得了重大突破,为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陈充从七个方面对“十二五”时期的山东价格工作进行了总结。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加快完善。在全国,山东省政府率先深化价格实施方案,将政府定价项目削减67%,省级下放市、县17项政府定价项目,使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同时,健全完善成品油与国际原油价格联动机制、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联动机制、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使重要能源资源价格更加灵敏反应市场变动态势,市场决定价格的作用显著提升。市场价格调控取得明显成效。全省CPI由2011年上涨5.0%逐步回落至2014年的1.9%,年均上涨约2.7%,通胀治理取得显著成效。首先,各级政府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和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为稳物价提供了有力保障。其次,完善价格监测品种体系、指标体系、区域布局,加快建设山东价格指数体系,提高了价格监测预警水平和山东价格话语权。第三,按照“保两头、放中间”的思路,认真完善和落实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积极开展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促进了价格稳定,保障了农民的基本收益。第四,设立省级价格调节基金,全省各级共使用基金61亿多元用于保障生产、储备和补贴困难群众,发挥了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积极作用。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取得重要进展。陈充坦言,山东的电价、气价、水价和热价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如实现了天然气上游门站存、增量气价格并轨,推行了供热计量收费改革等等。“山东还全面放开了药品价格、非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和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全面取消了高中教育择校费,在全省14所高校开展了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稳增长促调整措施扎实有力。一是制定出台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等重大综合性价格政策。二是大力开展清费治乱,着力减轻企业和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取消服务业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全国率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价格。四是推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价格补贴制度,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生态文明建设。市场价格监管力度持续加大。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十二五”期间山东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05万件,实施经济制裁11.7亿元,严厉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一方面,前移监管关口,全省明码标价率已超过90%、明码实价率超过50%;另一方面,扎实开展行业收费和电力、药品等价格专项检查,着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价格惠民措施扎实有效。5年来,山东共向低收入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21亿余元,累计发放免费电量款7.62亿元,大幅减轻了学生课本费、群众医疗费负担。同时,大力整顿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降低通信资费标准,严格核定经济适用房价格和廉租房租金,组织开展涉房收费清理。价格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山东模式’的价格服务工作,已经在全国叫响了品牌。”陈充告诉记者,全省已在基层设立价格监督站点1700多个,各类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近20万个,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枣庄·价格通”、“泰安·价格通”、“滕州·掌上通”等民生价格信息网络平台和手机客户端的开发建设,更加方便群众了解价格信息。盘点2015:改革步伐在加快据陈充介绍,在即将过去的2015年,山东各级物价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价格改革取得了新突破。“在今年7月中旬召开的全国价格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山东作了典型发言。”首先,大幅放开、下放政府定价项目。围绕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和激发经济活力,山东结合修订政府定价目录放开了127项政府定价项目,省级下放市、县34项,占总定价项目的58%,并在全国率先放开了养老服务、民办教育等政府定价项目。其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价格改革。据陈充介绍,山东的居民阶梯水价、气价改革今年年底前基本能够全面建立,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归并销售电价分类和合并电价价区等政策措施为电价改革“放两头、管中间”提供了条件;天然气模拟市场定价已经实施,实现了上游门站价格存量气与增量气价格并轨;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结构调整,推动了公立医院改革。第三,大力实施促进稳增长和转型升级的价格政策措施。通过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减轻全省工商企业电费负担79亿元,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可为高新技术企业减轻电费负担约3亿元,可再生能源发电省级补贴制度也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扶、限并举的价格政策,有力促进了经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同时,积极推进价格改革试点。大蒜、马铃薯等蔬菜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承保面积25万亩,在探索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上取得新突破。已试编完成寿光蔬菜、金锣生猪、临沂商城、烟台苹果等多支指数并向社会发布,完善了市场价格监测预警体系,提升了山东价格话语权。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区域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和高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也都取得了积极成效,此外,今年山东还建立了行政事业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收费等清单制度,出台了价格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法律顾问等制度,严格实施了价格听证、民主决策等制度,确保价格权力“阳光运行”。展望“十三五”:在改革中前行10月30日,山东省物价局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和全国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据陈充介绍,“十三五”时期,山东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重点是继续加大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四个机制”。——建立健全最大限度发挥市场作用的价格形成机制。大力推进价格简政放权,加大政府定价减、放、改力度,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全部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凡适于市、县管理的价格权限都要下放,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建立健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价格调控机制。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且更加科学、透明,促进经济转型发展的作用充分发挥;防范和应对市场失灵的价格调控机制进一步完善,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建立健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构建协调联动、权威高效的价格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反价格垄断、反价格欺诈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执法,市场价格秩序得到有力维护。——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价格服务机制。构建价格政务公开平台,构建价格权益保障平台,构建价格信息服务平台,创新收集和发布形式,引导生产和消费更加及时有效。在陈充看来,“十三五”时期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为价格总水平平稳运行奠定了基础。“但是,表现在价格运行上的问题依然存在,主要是市场价格面临下行压力,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价格形成机制还未完全理顺,价格违法行为呈易发、多发趋势。”他强调,2016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必须坚定不移深化价格机制改革,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统筹协调推进价格调控、监管和服务,积极为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2021-10-19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 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核准一批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重大项目 以绿色发展促结构调整民生改善批准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开展“证照分离”试点,着力缓解办证难,激发“双创”活力;核准一批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重大项目,以绿色发展促结构调整民生改善;批准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结果;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会议指出,深化“先照后证”改革,推进“证照分离”,聚焦加快破解办证难,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营造更加宽松、便利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活力,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会议决定,选取一批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审批频次较高的许可事项,在上海浦东新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一是对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自律管理的许可事项,包括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审批、户外广告登记等,取消办证审批,允许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按规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二是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等许可事项,将办证审批改为备案,企业按规定将材料报送行政部门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三是对一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许可事项,包括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等,以告知承诺制简化办证审批。在企业承诺符合政府告知的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后,即可当场取得相关许可。此外,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等事项,推进流程标准化和网上公开办理。通过上述措施,在制度上实现办证精简提速。同时,按照放管结合原则,对涉及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及直接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食品生产许可、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等许可事项,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风险防控,以更有效地“管”促进更有力地“放”。会议要求,要建立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综合监管机制,强化诚信自律和社会监督,抓紧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用有力有序的改革举措便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好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会议认为,加快建设水电、核电等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是稳定经济增长、优化能源结构、改善民生的绿色发展重要举措,对促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增加公共产品供给和有效投资需求,推动提升中国装备品质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对已列入国家相关规划、具备建设条件的金沙江乌东德水电站、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二期工程“华龙一号”三代核电技术示范机组和江苏连云港田湾核电站扩建工程项目予以核准。会议强调,要加强项目投资、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对核电项目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安全,对水电项目要深入做好生态保护、水污染治理和移民安置等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审评结果的汇报,批准了获奖人选、奖励种类和等级。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完善评审机制,突出对杰出科技人员和创新团队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的奖励,激励和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努力推动科技领域重大创新和突破,促进新技术冒头拔尖,实现产业化。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草案调整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陆地界线,明确了水域管理范围,将为澳门保持繁荣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来源:新华网)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

    2021-10-19

    价格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市场决定价格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改革开放以来,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改革持续推进、不断深化,放开了绝大多数竞争性商品价格,对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年来,价格改革步伐大大加快,一大批商品和服务价格陆续放开,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等领域价格市场化程度显著提高。同时也要看到,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价格改革还需深化,政府定价制度需要进一步健全,市场价格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为推动价格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重点领域价格形成机制,健全政府定价制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决定。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运输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坚持放管结合。进一步增强法治、公平、责任意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价格服务。政府定价领域,必须严格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要通过健全规则、加强执法,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公平竞争,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坚持改革创新。在价格形成机制、调控体系、监管方式上探索创新,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推动价格管理由直接定价向规范价格行为、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服务宏观调控转变。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坚持稳慎推进。价格改革要与财政税收、收入分配、行业管理体制等改革相协调,合理区分基本与非基本需求,统筹兼顾行业上下游、企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等关系,把握好时机、节奏和力度,切实防范各类风险,确保平稳有序。(三)主要目标。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二、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决定价格作用紧紧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加快价格改革步伐,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尊重企业自主定价权、消费者自由选择权,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易。(四)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统筹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农产品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按照“突出重点、有保有放”原则,立足我国国情,对不同品种实行差别化支持政策,调整改进“黄箱”支持政策,逐步扩大“绿箱”支持政策实施规模和范围,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继续执行并完善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改革完善玉米收储制度,继续实施棉花、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完善补贴发放办法。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加快建立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为政府制定农产品价格、农业补贴等政策提供重要支撑。(五)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到各省级电网,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逐步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六)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统筹运用环保税收、收费及相关服务价格政策,加大经济杠杆调节力度,逐步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按照“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合理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不应低于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处置成本,探索建立政府向污水处理企业拨付的处理服务费用与污水处理效果挂钩调整机制,对污水处理资源化利用实行鼓励性价格政策。积极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完善排污权交易价格体系,运用市场手段引导企业主动治污减排。(七)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八)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逐步放开铁路运输竞争性领域价格,扩大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完善铁路货运与公路挂钩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简化运价结构;构建以列车运行速度和等级为基础、体现服务质量差异的旅客运输票价体系。逐步扩大道路客运、民航国内航线客运、港口经营等领域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的范围,适时放开竞争性领域价格,完善价格收费规则。放开邮政竞争性业务资费,理顺邮政业务资费结构和水平。实行有利于促进停车设施建设、有利于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有效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利用的停车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九)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清晰界定政府、企业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区分基本和非基本需求,建立健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财政投入与价格调整相协调机制,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保证行业可持续发展,满足多元化需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推行供热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教育、文化、养老、殡葬等公益性服务要结合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进程,实行分类管理。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免收学杂费,公办幼儿园、高中(含中职)、高等学校学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自主定价,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政策由省级政府按照市场化方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对“三无”老人免费;对其他特殊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床位费、护理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其他养老服务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分类推进旅游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改革。推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经营者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监督权。三、建立健全政府定价制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极少数保留的政府定价项目,要推进定价项目清单化,规范定价程序,加强成本监审,推进成本公开,坚决管细管好管到位,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推进政府定价公开透明。(十)推进政府定价项目清单化。中央和地方要在加快推进价格改革的基础上,于2016年以前制定发布新的政府定价目录,将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凡是政府定价项目,一律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管理。目录内的定价项目要逐项明确定价内容和定价部门,确保目录之外无定价权,政府定价纳入权力和责任清单。定期评估价格改革成效和市场竞争程度,适时调整具体定价项目。(十一)规范政府定价程序。对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的项目,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定价机制、成本监审规则,进一步规范定价程序。鼓励和支持第三方提出定调价方案建议、参与价格听证。完善政府定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等制度,保证工作程序明晰、规范、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有效约束政府定价行为。(十二)加强成本监审和成本信息公开。坚持成本监审原则,将成本监审作为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的重要程序,不断完善成本监审机制。对按规定实行成本监审的,要逐步建立健全成本公开制度。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的经营者应当按照政府定价机构的规定公开成本,政府定价机构在制定和调整价格前应当公开成本监审结论。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禁和惩处各类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价格监管规则,大力推进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加快建立竞争政策与产业、投资等政策的协调机制,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十三)健全市场价格行为规则。在经营者自主定价领域,对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特别是与民生紧密相关的商品和服务,要依法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监管办法;对存在市场竞争不充分、交易双方地位不对等、市场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领域,要研究制定相应议价规则、价格行为规范和指南,完善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等制度规定,合理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十四)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规范电信资费行为,推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为“互联网+”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指导、推动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切实提高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并为城乡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督促电信企业合理制定互联网接入服务资费标准和计费办法,促进电信网间互联互通。严禁利用不正当定价行为阻碍电信服务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加强资费行为监管,清理宽带网络建设环节中存在的进场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十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建立健全机构权威、法律完备、机制完善、执行有力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体系,有效预防、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政府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要确保经营者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十六)强化反垄断执法。密切关注竞争动态,对涉嫌垄断行为及时启动反垄断调查,着力查处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依法公布处理决定,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垄断案件线索收集机制,拓宽案件来源。研究制定反垄断相关指南,完善市场竞争规则。促进经营者加强反垄断合规建设。(十七)完善价格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全国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管理信息系统作用,鼓励消费者和经营者共同参与价格监督。加强举报数据分析,定期发布分析报告,警示经营者,提醒消费者。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乡镇、村居民价格监督员队伍,完善价格社会监督网络。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加快推进价格诚信建设,构建经营者价格信用档案,开展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设立价格失信者“黑名单”,对构成价格违法的失信行为予以联合惩戒。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价格社会监督,完善舆论监督和引导机制。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更好服务宏观调控在全面深化改革、强化价格监管的同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十八)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价格与财政、货币、投资、产业、进出口、物资储备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合理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形成政策合力,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加强通缩、通胀预警,制定和完善相应防范治理预案。健全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体系,构建大宗商品价格指数体系,健全重要商品储备制度,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能力。(十九)健全生产领域节能环保价格政策。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继续实施并适时调整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鼓励各地根据产业发展实际和结构调整需要,结合电力、水等领域体制改革进程,研究完善对“两高一剩”(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行业落后工艺、设备和产品生产的差别电价、水价等价格措施,对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实行基于单位能耗超定额加价的电价政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二十)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快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和财税制度改革,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完善涉及水土保持、矿山、草原植被、森林植被、海洋倾倒等资源环境收费基金或有偿使用收费政策。推进水资源费改革,研究征收水资源税,推动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先行先试。采取综合措施逐步理顺水资源价格,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使用。(二十一)创新促进区域发展的价格政策。对具有区域特征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已具备竞争条件的,尽快放开价格管理;仍需要实行价格管理的,探索将定价权限下放到地方,提高价格调整灵活性,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加快制定完善适应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价格政策,能够下放到区内自主实施的尽快下放,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六、保障措施价格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加强组织落实,科学制定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做好舆论引导,为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提供有力保障。(二十二)加强组织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统一思想、形成合力,以敢啃“硬骨头”精神打好攻坚战。要深入调研、科学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突出重点、分类推进,细化工作方案,及时总结评估,稳步有序推进,务求取得实效。影响重大、暂不具备全面推开条件的,可先行开展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定期督查、强化问责,全力打通政策出台的“最先一公里”、政策实施的“中梗阻”与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二十三)健全价格法制。紧密结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工作实际,加快修订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以价格法、反垄断法为核心的价格法律法规,及时制定或修订政府定价行为规则以及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听证、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等规章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价。(二十四)强化能力建设。在减少政府定价事项的同时,注重做好价格监测预警、成本调查监审、价格调控、市场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价格公共服务等工作,并同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工作力量,夯实工作基础。大力推进价格信息化建设,为增强价格调控监管服务能力提供有力支撑。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价格与反垄断研究机构,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培养专门人才。整合反垄断执法主体和力量,相对集中执法权。(二十五)兜住民生底线。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行涉及民生的价格政策特别是重大价格改革政策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特别是政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可能影响,做好风险评估,完善配套措施。落实和完善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特别是对特困人群的救助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加强民生领域价格监管,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处理,维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二十六)做好舆论引导。加大对全面深化价格改革、规范政府定价、强化市场价格监管与反垄断执法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新闻发布,准确阐述价格政策,讲好“价格改革故事”,及时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传递有利于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好声音和正能量,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 «
  • 1
  • 2
  • 3
  • »
  • 你还没有创建幻灯片